關于執行臨時勤務的規定
一、凡參與大型文體活動、各種賽事、大型會議、慶典等保安服務或未簽協議崗點的試用都屬臨
時勤務。
二、凡個人聯系的業務,先寫出書面申請(注明時間、地點、活動內容、保安人數)報公司審
批,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。
三、服務費收取標準每人每天100元,特殊情況必須報人防經理批準。
四、所收繳的服務費上繳公司30%,余額除給隊員發工資補助外屬組織者所有。
五、組織者必須承擔一系列責任賠償。
周口市保安服務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