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物業整天說要為業主服務,怎么連代簽一下包裹都不肯?太不近人情了吧!”家住城西社區的葉女士覺得很氣憤。
她剛剛跟保安爭執了一番,言語間還有些火氣。由于保安不肯幫忙代簽,她網購的包裹到瀏陽站一個多星期了,她還沒法拿到手。
瀏陽網6月29日訊(記者 張玲)
居民
代簽不過舉手之勞
“保安說東西破損的話,他不敢擔負責任。我跟他說,就是一件衣服而已,破損了我也不會怪你。可他就是不肯!”葉女士氣得喘了口氣。
事情的經過是,幾天前,有快遞公司的人給葉女士打電話,說包裹送到小區了。因為家中無人,葉女士在公司上班。她連忙給小區物業打電話,托保安代簽。結果保安回復說門衛處一律不代收郵件包裹,請她自己查收。
實在沒辦法,葉女士只好讓快遞員先將包裹帶回去,放在快遞公司,等她有空了自己去取。可之后葉女士去了三次,都沒有拿到貨。直到詢問才知道,每次她去人家都下班了。快遞公司回復要她上班時間過去。
“除非我請假。”葉女士越想越生氣,正巧經過門衛室,就與保安有了以上的爭執。
物業
簽字容易過后麻煩
“這個事情我們也不好怎么處理。”對于葉女士的指責,保安小陳說,“門衛室有過代收包裹出問題的經歷,我們壓力也大啊!”
根據國家郵政局《快遞服務行業標準》規定,快遞服務組織應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。然而為圖方便,或客觀原因等,快遞人員多半都將快遞送到小區保安室,然后甩手走人。
“在沒有規定區分責任之前,保安代簽包裹,是很有風險的一件事。”榮盛物業公司總經理金小軍說,他就曾經歷一件讓他頭大的包裹風波。
“那次我們員工代簽了一個郵件。結果業主找上門,說郵件里面應該有一張不記名的信用卡,額度是5萬,可他沒有收到!我們差點急死了!一直查到湖南省郵政總局,可也解決不了問題。后來實在沒辦法,只好通知銀行進行凍結了,才沒造成更大的損失。”
通過采訪,記者發現不少物業都處在“不敢代簽”的立場上。小陳感嘆,簽字容易過后麻煩,還希望居民們理解。
□眾說紛紜
“代簽”有風險,服務有方法
針對葉女士的質疑,不少物業行業也表示“會酌情簽收”,可他們也處在“出了事又怎么處理?”的尷尬之中。話題一出來,不少居民和網友發表自己的看法:
陶彤彤(城西社區居民):對物業還是比較理解的。建議業主,如果快遞包裹只能送到大門口,而你當時又不在的話,最好還是指定一個自己信得過的人去幫忙簽收。同時告訴代簽收的人,簽收之前無論如何都要當場驗收包裹。對于外表損壞的包裹,更要當場驗貨,這樣及時解決,也可避免事后扯皮。
網友“煙花姐姐”:個人覺得,要小區保安代簽收,最好的方式是,快遞公司當著保安的面打電話給業主,快遞員再將電話機給保安。保安與業主交流后,再簽收。現在很多學校,學生外出也是這樣與班主任和保安交流的。當然業主也要表態,如果出現問題,需要自己來承擔。
□專家說法
陳建輝律師: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規《快遞服務行業標準》規定,快遞員在沒有通知收件人的情況下請人代簽快件,出現問題將由快遞公司賠償。對于快遞員通知了業主,業主請求代簽的問題,物業保安可以留意以下幾點:1、如果物業和小區業委會簽訂了合同,代簽就是保安的工作,應該代簽履行職責;2、代簽時,如果是小件,或者不容易破損的東西。保安簽收后可登記下來,轉交給業主時要求其在登記本上簽字。物業則成為轉達的中間環節,轉交后責任已了;3、代簽時,如果是大件,或者容易破損的東西,不建議物業保安拆開快件查看,應該通知業主本人簽收較為妥當。